江西異地高考實施意見出臺 須在贛有一年高中學籍
2014年開始,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jīng)歷并取得學籍的,可在我省就地報名參加高考,并享受與本省戶籍考生相同的招生錄取政策。
據(jù)了解,我省是繼黑龍江、安徽之后全國第三個公布異地高考具體方案的省份。該方案緊密結(jié)合我省的實際情況,與目前全國部分已公布方案或明確條件的省份比較,我省接受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地參加高考所要求的條件寬、門檻低。對隨遷子女父母的職業(yè)、住所、社保都未作任何具體要求;對考生只要求是在我省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jīng)歷并取得學籍的學生。
我省將按照 “積極解決,條件準入,因地制宜”的總體原則,堅持有利于保障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quán)利和升學機會,堅持有利于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統(tǒng)籌考慮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xiàn)實可能,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我省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
自2014年起,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學籍地(或居住地)縣(區(qū))招考辦報名參加高考。高中階段學籍由設(shè)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