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和《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guī)程》,為中小學生提供優(yōu)質藝術教育活動資源和科學健身方法,促進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2013年,我廳下發(fā)了《關于在全省中小學推廣<第二套全國中小學校園集體舞>工作的通知》(贛教體藝字〔2013〕10號),并開展了教師培訓。為切實推廣好《第二套全國中小學校園集體舞》,落實“體育、藝術2+1項目”,豐富大課間活動的內容,提高學生的身體素質,使學生身心得到健康和諧發(fā)展,經研究,決定舉辦第三屆江西省中小學校園集體舞(第二套)比賽,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比賽目的
推廣校園集體舞,有助于學生愉悅身心、培養(yǎng)健康的審美情趣;有助于改善學生身體形態(tài)和機能;提高身體素質,有助于培養(yǎng)集體主義精神,使學生得到生動活潑的發(fā)展。
二、 參賽方法
校園集體舞比賽分二個階段進行。
(一)一階段:2014年5月至10月,在各學校、縣(區(qū))和設區(qū)市組織學生比賽。
(二)第二階段:11月上旬省教育廳組織決賽。
1.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決賽,分設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參賽人數(shù)為:各隊領隊1人、指導教師1人,隊員32人。萍鄉(xiāng)、新余、景德鎮(zhèn)、鷹潭選送小學組5個隊、初中組4個隊、高中組3個隊;南昌、九江、贛州、宜春、吉安、上饒、撫州選送小學組6個隊、初中組5個隊、高中組4個隊參加省級決賽。
2.我廳組織3個專家組分赴各地評審,專家組由5人構成,省里每組各派出3名,其他2名由所在地推薦。
3.各組比賽同時進行,可選1-2首曲目參賽。請各地認真組織,落實場地設備,確保活動順利進行。
4.為積極推廣好<第二套全國中小學校園集體舞>工作,展示推廣成果,各地在比賽結束后可組織開展校園集體舞工作好的代表隊進行集中展示,時間不超過30分鐘。
5.比賽時間:11月4日-7日(各地具體比賽時間見附件1)
6.比賽地點:由各設區(qū)市確定
三、設獎項目
(一)小學組、初中組、高中組各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
(二)設優(yōu)組織獎若干名。優(yōu)組織獎根據各設區(qū)市開展活動的組織情況進行評選。要求指導思想明確,組織工作扎實,學校發(fā)動廣泛,學生參與面廣,活動效果突出,有書面的活動實施方案和活動總結材料。
江西省教育廳
2014年5月6日